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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及契約條款,並點選同意後即可開始申請
HiNet ADSL非固定制暨FTTB經濟型(住宅型)客戶申請1固定IP及7浮動IP服務之契約條款
歡迎您申請1固定IP及7浮動IP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是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分公司)所配發,當您完成登入程序並按下確認鍵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之契約條款,關於本服務契約條款係規範您與本分公司之契約。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必須在使用本服務前將本服務契約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契約條款。
一、 服務內容
本分公司HiNet ADSL非固定制暨FTTB經濟型(住宅型)2MBPS(含)以上之客戶,可利用本分公司配發之HiNet用戶識別碼和密碼,通過本服務之身分認證及授權後,由本分公司隨機配發之一個固定IP。
本分公司配發固定IP後將您於本分公司申請之MSA專屬信箱通知您(如未申請者請至http://www.msa.hinet.net申請),若未申請專屬信箱者以致無法通知時,視為已通知,其一切責任由您自行負責。
二、 異動及停止使用
(一) 您申請辦理ADSL、FTTB及HiNet之異動時(如:移機、升速、更計費方式等),或HiNet系統異動時(如:電路、設備改接等),本分公司得配發一個新的固定IP給您,以取代您原來的固定IP,並在網站公告或以您的MSA專屬信箱通知您,您必須於公告或收到通知後,自行上網查詢並更新之,如因未更新導致無法使用時,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二)
異動施工期間,本分公司將以動態IP提供,請改用8******@hinet.net(或71****@hinet.net)帳號格式取得動態IP上網。
(三)
本分公司得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提供本服務,您不得對本分公司主張任何權利,且暫停或停止本服務時,本分公司將在網站公告或以您的MSA專屬信箱通知您。
三、 費用
本服務目前為免費提供,本分公司保留日後向您收取費用之權利,惟日後本分公司如採取收費方式提供本服務時,本分公司應於七天前通知您,如您不同意時需自行上網終止本服務,如您未上網終止本服務時,視為本契約有效,且您必須於本分公司規定之期限內繳清規定費用,如您未於期限內繳清規定費用時,本分公司有權取消您申請固定IP,前述該筆費用仍須照繳。
四、 擔保責任之免除
(一)
本服務依本分公司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您特定之特殊需求,本分公司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您的所有需求。
(二)
本分公司無法就使用者擷取資訊之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合適性、不會斷線及出錯負責,亦不保證使用者與本分公司間資料傳輸速率,倘客戶因傳輸速率或擷取使用網路資料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五、 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您有義務隨時至本分公司網站查詢本契約條款之規定。本契約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您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分公司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分公司將不對您個別通知。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保留或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同意遵守該修訂條款。
六、 本契約之終止及效力
(一)本分公司有權得終止本契約,且終止時,本分公司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賠償或補償。
(二)當您辦理終止或暫停使用ADSL、FTTB及HiNet業務時,視為您已終止本契約。
(三)當您違反本契約任何條款或本分公司其他規定時,本分公司得終止本契約,您必須負擔本分公司所有損害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調解或仲裁費用)。
七、 可分割性
本契約條款之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八、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
關於本契約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二)
您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分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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